一、为了推动本系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促进师资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科研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科研工作以科学性、应用性、创新性为原则,在教育教学中开展研究,以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探索和把握职业教育规律,优化教育理念,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
三、系教科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教科研工作,其任务是:制定本部门教科研计划,承担并组织教学研究专题和教改实验课题,督促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组织各类业务学习、科技讲座、教改经验交流,推广教研和教改实验成果,搜集与各专业教学有关的资料,开展信息交流等。
四、各教研室是教科研工作的基层组织,其任务是: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开展课程教学研究活动和专题研讨,定期交流教学经验,组织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及相互听课等教研活动,督促检查教师完成教学计划等。
五、 教师是教科研工作的主体,教师应及时了解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的动态,关注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扩大视野,开拓思路,以促进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宗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论文写作、教材编写、课题研究、技术改造和开发、社会咨询与服务。学校管理、服务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也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教育科学和业务研究。
六、教师应积极向正规期刊(非增刊)投递教育教学或专业理论技术论文稿件(独著或第一作者),积极参与相关专业的教材或专著的编写工作与教科研课题研究。
七、系部对全系教师的论文、教材、课题研究报告等教科研成果进行登记、奖励,并作为评聘、考核、晋级、评先的重要条件。
八、本制度自2012年1月起执行,由教科室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系
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