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5-19 14:43:50  作者:机械工程系  来源:机械工程系  查看:5810  评论: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部署,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现将高职单招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根据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今年高职单招考试录取采取依据文化素质成绩,参考职业技能评价的方式进行。

根据考生有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进行分类,具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不再组织考试,文化素质使用语文、数学两科学考成绩折算,每科150分(学考原始分*1.5,四舍五入取整数),满分300分,同时参考经高中毕业学校认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自我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职业倾向等),学考成绩由省教育厅中考中心提供;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由高职院校联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两科,采取合卷考试方式,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考试题目全部为客观题,采取机读卡扫描阅卷的方式。同时参考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学习成绩(社会考生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二、招生简章与计划

各院校于513日前将教育厅审核后的招生简章电子稿报省教育考试院(邮箱:pzc@hebeea.edu.cn);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有无学考成绩情况分别编列,分别录取,各单招院校于515日前将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考生报考

高职单招报考时间为5119:00-1417:00。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报考,并根据有无学考成绩情况进行选择。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选择参加考试;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任选其一,如选择使用学考成绩录取,则所缺科目成绩为零。考生报考时均须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考生报考结束后,须于5159:00-52917:00,通过“单招平台”上传职业适应性自我评价(附件2)或者专业课学习成绩证明(附件3)。

四、考试组织和成绩管理

经单招院校推选,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组考院校,承担今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工作,具体负责命题、制卷、组考、评卷、成绩登统和公布等工作。组考院校要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考务实施细则,负责考务组织与培训。每市为一个考区,确定一所院校负责协调、管理本市考试实施相关工作(各市负责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单招院校应密切配合。

高职单招考试时间为20205309:30-11:30。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需参加考试。考生一般在高考报名所在市参加考试,辛集、华油的考生分别在石家庄市、沧州市参加考试。考生须于5279:00-2917:00,登录“单招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相关考生可向招生院校申请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院校要在20205月底前完成免试考生的公示,并于62日前将免试录取考生信息上传至“单招平台”。

组考院校负责考生的评卷和成绩发布,同时公布成绩复核办法和流程。639时起,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登陆“单招平台”查询成绩。考生如果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通过“单招平台”按照规定流程向组考院校提出成绩复核。

五、考生填报志愿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志愿填报。今年已通过外省市高职单招或其他高考形式录取的考生,不可填报河北省高职单招志愿,否则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后果考生自负。

202063900-651700,考生填报一志愿;

2020681200-1800,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

考生须通过“单招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只能填报相对应的招生计划,跨类填报的志愿无效。均实行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选择5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六、录取备案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通过“单招平台”进行,由组考院校负责组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时,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语文、数学成绩也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学考成绩,若仍相同的,全部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如单科成绩仍相同,则全部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组考院校负责在投档录取前完成高职单招录取数据组织工作,对相关数据进行完整性、一致性的合理性检查,确保投档的数据准确无误。

2020669时,一志愿投档。

20206718时,完成一志愿录取。

20206720时,发布一志愿录取结果。

2020689时至11时,编制二志愿征集计划。

2020699时,二志愿投档。

20206918时,完成二志愿录取。

20206920时,发布二志愿录取结果。

202061017时前,各单招院校将录取考生信息通过“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业务办公系统(数据交换平台)”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备案,并打印录取结果确认单,签字盖章后随公函先发传真至0311-66007119,随后将原件邮寄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录取名册在高考录取时一并打印并邮寄。已被单招录取备案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3+4”对口贯通转段录取。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招院校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各院校校长是本校单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考院校要切实履行单招联考的命题、组考、成绩评定、成绩发布、录取等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今年疫情特殊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密组织。各市责任院校和各单招院校要积极配合组考院校,落实考务实施,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后勤准备,要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当地教育、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为考试提供全方位保障。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辖区内高职单招考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要主动对接本市高职单招的负责院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做好巡视和值班工作,将考试期间值班人员及各考点巡视人员名单于525日前发送至邮箱fanyf@hebeea.edu.cn

(二)规范考务管理。各院校要切实增强意识,规范程序,加强考试组织的精细化和制度化,守住关键环节,紧盯重点领域,确保考试顺利。

1.强化考点管理。各市考点设置尽量分散,控制考生人数,每考场人数不超过30人。要加强考生进出考点、考场的疏导,避免人群聚集,做好考生安全检查,维持考试秩序。允许考生戴口罩参加考试,但检查时须摘下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组织考生分批有序疏散,采取措施禁止考生家长和无关人员在考点外聚集。考试期间,各院校不得在校园内组织大规模的招生咨询活动,各考点需张贴规范性、鼓励性标语,在明显处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考场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等。

2.确保试题试卷质量和安全。组考院校要结合今年考试科目的调整,强化命题队伍建设,命题人员原则上应为在编的高级职称老师,命题人员名单必须绝对保密。要科学命制试题,确保命题质量和可操作性,科学合理控制试题难度和区分度。要建立合格的试卷保密室,试卷运送保证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运送试卷不少于3人,试卷运送车辆一律不得搭乘无关人员。试卷整理、保管、分发过程要保证监控录像全覆盖。

3.严格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考试工作人员要从本校的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骨干中选聘,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卫生防疫知识和安全保密培训,并签订责任书,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4.严肃考风考纪。各院校要完善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配备足量的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和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对考生逐一进行身份识别和违禁物品检查,严禁将手机等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期间保持全方位、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并录像。各市负责院校负责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作弊考生相关材料于62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5.规范评卷和录取管理。组考院校要制定详细的评卷、成绩发布和录取工作方案和预案。不得将手机等具有拍照、摄像、存储和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评卷场所,不得将考生作答情况外传。录取期间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尽量减少现场工作人员,简化工作程序。

(三)加强考试疫情防控。组考院校要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完善组织机构,狠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参考《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操作。各市责任院校要制定本市考试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本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1.严格责任落实。各单招院校是高职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院校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院校要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层次压实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帮助,协调卫健、公安、防疫等有关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各中学要提前对本校考生身体状况进行监测,对本校考生健康状况负责。

2.强化考点考场防疫消毒。考点设置在通风、卫生条件良好、便于人员疏散的地方,配备专用垃圾桶。各考点考前要配备充足的防护服、口罩、测温仪、消毒剂、洗手液等卫生防疫物资。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使用统一的消毒药品和标准,考前对考点内外和所有考场进行彻底消毒,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提早开门开窗通风。各考点从开考前1天到考试结束前实行封闭管理,严格管控校门,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加强考生及工作人员管理。考生考试时需持有关健康证明。其中,在校生需于考前14天开始填写《健康状况申报表》(附件4),由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考生报到时,需凭健康状况申报表等证件进入考点。社会考生和不在校的考生须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连续上报最近14天体温,考生入场时应出示打印的连续14天健康记录(附件5),离鄂离汉人员按照防疫要求,还须出具两次核酸检测报告。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按程序上报,并将考生带入备用考场。

工作人员要从本校抽调,本人及亲属所在单位无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本人14天内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选聘后,尽量不接触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员和境外回国人员,工作期间一律佩带口罩。每天测量体温,如实填写健康状况登记表。有关工作人员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等症状的不得参加监考及有关工作,考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预备人员。

鼓励中学按照“点对点、一站式”方式,使用校车或专用车辆接送考生。车辆要每日消毒并做好记录,考生上车前须检测体温(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不得乘车,)上车后要分散就座。没有条件集中接送的,提倡学生步行或乘坐私家车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个人防护。

4.设置临时医疗防治站。考试期间,考点设置临时医疗防治站,由卫生专业人员组成,每考点不少于3人,负责考点的防疫消毒、临时医治、疫情的监控和处置。考点医疗防治站要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统计,将发热、可疑症状情况向卫生和疾病控制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5.隔离考场安排。各考点必须设立隔离考场,不少于两个。隔离考场设置在下风口,与其它考场保持一定距离,疏散时最后离开。隔离考场考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考生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启用隔离考场时,监考员应在卫生防疫人员专业指导下穿隔离服、戴防护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考后试卷(卡)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试卷(卡)存放、运送、交接时要与普通考场分开放置,并在存放区域张贴显著标识,保存期限同正常试卷。

6.密切关注重点人群。重点关注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特别是假期有武汉居住史、旅行史或密切接触过确诊患者的人员,要核实其考试前14天内无发热症状方可考试。考试期间,如发现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时,考点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将该考生转入备用隔离考场,同场考生可继续参加考试。本科目考试后,立即按卫生健康部门意见处置。属于工作人员的,停止其工作改由预备工作人员接替。

7.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分类管理。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分别安排到不同的隔离考场考试。

8.评卷、登统、录取等其他环节。按要求切实做好防控工作,消除疫情隐患。工作场所使用前要进行彻底的卫生检查和消毒,使用期间每天开窗通风和定时消毒。答卷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定时间的封存,并认真消毒。

(四)做好考试咨询服务和政策解读。各地、各高校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及时准确了解考试相关信息。相关考试消息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最大利益保护考生知情权。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准确规范公开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要将“考生为本”理念贯穿考试组织各环节,对特殊情况考生,根据规定妥善处置,该参加考试的要保证其参加考试,特别要对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提供更多便利和帮助。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院校要严格落实高职单招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加强督导力度。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单招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单招工作中存在疫情防控不重视、不作为、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等行为,从严查处,对考试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害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积极应对考试期间疫情风险等突发状况的准备,及时回应考试调整可能会引发的社会不良舆论。针对考生及家长的焦虑心态等各种状况,要做好充分的处置预案,强化培训和演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1.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各市负责院校

2.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自我评价表

3.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专业课学习成绩证明

4.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申报表

5.河北健康码示例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59


附件1

 

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各市负责院校

 

石家庄: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山: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秦皇岛: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郸: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定: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张家口: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德: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州: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坊: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水: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州:冀中职业学院


附件2

 

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自我评价表

(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使用)

 

 

注:该表可自行下载进行编辑,作为2020年高职单招录取时参考使用,请考生如实填写自我评价,学校对认定结果负责。

附件3

 

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专业课学习成绩证明

(无学考成绩的考生使用)

 

注:该表该表可自行下载进行编辑,作为2020年高职单招录取时参考使用,学校对考生成绩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4

 

2020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申报表

(在校生填写)

 


附件5

 

河北健康码示例

(非在校生需申请)

 

提醒考生:1.以下2个图片均须考前打印;2.图片2要求显示考前连续14日体温,任何一天不允许出现“未打卡”情况。

 

图片1-健康码(须显示绿色)


图片2-健康打卡记录(考前连续14天)

 

 

COPYRIGHT (C) 2012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   电话:0319-876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