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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系学生会干部条例

时间:2014-01-25 20:57:59  作者:机械工程系  来源:机械工程系  查看:4143  评论:0
    为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规范化管理,使学生会工作更好地开展,特制定以下条例:
    1.学生会干部必须是品学兼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
    2.学生会干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地提高思想觉悟和思想层次。遵守学生会章程和一切工作制度,模范执行学生会决议。
    3.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4.自觉遵守学生会内部纪律,按时参加例会和其他会议,做到准时到会,不无故缺席,不无故中途退场,且在会议中自觉把手机置为静音模式。
    5.学生会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抓好专业课的学习,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6.学生会干部在做好学生工作的同时,处理好与班级工作的关系,深入到广大学生中去,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树立威信。
    7.学生会干部要定时向各部、及主席、副主席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8.学生会各成员要做到分工明确、目标明确、重点明确,力戒职责不清、互相推委,工作要尽职尽责、准确及时。
    以上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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