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纪律意识,竞争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机械工程系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
各项考核工作由学生会秘书处统一负责。其中主席团和秘书处对各部门考核。秘书处每月统计一次,每学期考核一次。
二.考核形式
各项考核工作均采取打分制度,满分10分,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印象分7分和秘书处根据学生会成员反映的群众印象分3分构成。
三.考核细则
1.部长考核由主席团和秘书处统一打分。
2.对于参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有损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性扣除10分,并勒令其退出学生会。
3.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有碍学生会工作开展者,每次扣除4分,若严重造成后果者,一次性扣除10分。
4.在工作中,违反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者,在学生会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3分,严重的扣5分。
5.考试不及格者,每门扣2分。
6.连续三个月考勤分数排学生会后三名者劝其退会。
四.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